冲击指示器和防震标签标准
不管是防震标签还是冲击指示器、shockwatch产品都有一个衡量标准。陕西丰和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冲击指示器/防震标签的产品标准是:G值为50mS作用时间的耐冲击力(变红)。这是与其它产品的根本区别。为什么要把产品G值标准定义为作用时间为50mS时的耐冲击力呢?原因有两个:一是国际
上的约定俗成;二是根据我们的试验(右图是某产品的耐冲击力与冲击作用时间的关系)结果。冲击作用时间越长其耐冲击力越小,作用时间为几mS时的耐冲击力与50mS时的差别有十几倍之多。如果定义作用时间为10mS的耐冲击力为产品G值,那么该产品在作用时间为50mS时,其耐冲击力远低于其标称的G值。由右图可见,随着冲击作用时间大于50mS,其G值趋于恒值。这也是国际上把该类产品的G值标准定义为作用时间为50mS时的耐冲击力(变红记录冲击作用)。

每一件物品(货物)都有其损伤边界,受到超过其损伤边界的冲击作用时物品将损坏,左图是某一物品的损伤边界。对于所有产品,存在一个 最小加速度随最小作用持续时间的关系,必须是冲击作用超过该边
界才会以对产品造成损害。实际上,对于重要的货物都应该建立一个货物损伤边界数据库,当然太麻烦了。某一次该物品跌落到地面,跌落脉冲峰见右上图,受到了冲击作用作用时间为T1毫秒,冲击力为A1个g值,冲击作用(A1,T1)在物品损伤边界内(落在左图的损伤区内),该物品损坏了。把该物品用缓冲材料进
行包装,在相同的条件下跌落到地面,跌落脉冲峰见右下图,由于有包装缓冲,其作用时间为T2,受到的冲击力A2,冲击作用(A2,T2)在损伤边界外(落在左图的损伤区外),物品没有损坏。
两次跌落的脉冲占据大致相同的面积,这个区域面积称为速度的变量△V(有运动到静止),或者更准确地说,△V只随物品掉落的高度变化,完全是落差高度的函数。由于同一高度的跌落,其产生的△V相同(相同面积的脉冲峰,G对时间的积分),它们的△V是一样的。那么两个冲击脉冲怎么可能有相同的△V(脉冲峰面积相同),但脉冲峰形状却截然不同?当单独物品直接跌落,物品很快就停下来了,速度由V到零,作用时间T1短,物品所受到的反冲击力A1就大,冲击作用(A1,T1)在物品损伤边区域内。当产品和包装一起掉落,虽然包装外表皮停了下来,但里面的东西还在继续运动压缩包装泡沫直到停止,因此,内容物(物品)的作用持续时间T2更长,包装材料缓冲减弱了冲击力A2,A2就小。包装材料的缓冲作用把这次的跌落冲击作用(A2,T2)从物品损伤区域内拉出来了。这也是对于易碎物品人们往往要用缓冲材料来进行包装的道理。
现在我们再返回到防震标签标准问题,假设我们有一个货物(包装后)在50mS作用时间时具有25g的耐冲击力,也即是其损伤边界线通过点(25g,50mS),现在要帮其选一种防震标签。当然是选一款作用时间为50mS时的G值标称为25g的产品。如果我们选了一款G值标称虽然也是25g,但G值是10mS作用时间的或15mS作用时间的(或者低于50mS的其他作用时间),当然起不到监控作用。




